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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首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虚假标记立案查处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3.24

2020年首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虚假标记立案查处。约翰节能生活垃圾焚烧炉厂家之前已分享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对于实施效果如何呢?下面来看看浙江省的专项检查工作。

1.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jpg

为了深刻贯彻落实新规定,20201月起浙江省组织对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17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路桥分局对台州某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新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查阅该厂的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端),发现3号废气排放口监控点20201612时段烟尘折算浓度显示超标,该时段平台显示为“CEMS维护保养”标记,与在线监控显示情况一致。

随后执法人员分别对该厂的安环部部长、值班班长等人进行询问取证。同时,为进一步调查事实真相,执法人员翻阅相关人员的手机通话记录,终查明该厂自动监控系统20201612点时段3号炉烟尘数据出现超标时,运维公司工作人员未在现场做CEMS维护保养,而该厂在平台上CEMS数据标记一栏中填报“CEMS维护保养”,未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定虚假标记。


生活垃圾焚烧炉- 口罩及生活垃圾中的口罩处理

该行为违反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四条一款“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下简称标记规则),及时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如实标记每台焚烧炉工况和自动监测异常情况”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二十条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202018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对该厂下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九条三项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十三条一项的规定,按照台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平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经集体审议,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零伍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约翰节能垃圾焚烧炉厂家认为,既已有规定,垃圾发电厂就要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焚烧炉是在正常环保的标准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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